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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范围。
试述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

试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责任认定。

试述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权利。


试述怠于给付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试述保险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试述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试述如实告知义务中应告知事项和免于告知事项。


试述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相比的不同特点。


试述保险利益的功能。

试述我国《保险法》对于被保险人的资格的规定及对其的限制


试述区分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

法律意义


试述人类历史上危险处理的实践。


2010年7月26日,张某和妻子李某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动员下,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交付了首期期保费。张某投保50万,李某投保100万,保费共计10,891元。合同规定保险公司在15日内完成核保并签发正式保单。8月6日夫妇二人因意外车祸身亡。对此,保险公司认为核保尚未完成、保险合同未成立,不应给付保险金,但考虑本案具有一定特殊性,愿意按不需体检的最高保额共30万元理赔。


宋兵于2008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国庆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国庆6岁的外孙女宋彤(宋兵与李红之女),保险费由宋兵每月按时缴纳。2009年9月21日,宋兵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红离婚,宋彤由李红抚养。离婚后,宋兵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2010年2月,李国庆病故,宋兵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红也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理由是被保险人是她父亲,受益人是她女儿,她享有女儿的监护与抚养权,理应由她来领取保险金。而保险公司却认为此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离婚后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故合同无效。



张某于2003年5月8日向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人寿险一份。张某已交付了2003年、2004年两年的保险费,但没有按期交付2005年的保险费。2005年7月28日,张某以胸闷、咳嗽、呼吸困难半年多为原因到医院检查,其病理被诊断为肺气肿,经住院治疗病情得到明显缓解。出院后,张某于2005年9月9日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复效手续。并在健康声明书中告知为正常。保险公司同意了张某的复效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2005年11月张某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合同中指明的受益人张某之子甲向人寿保险公司提出支付死亡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接到甲的申请后,及时了解到张某在申请复效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其患肺气肿的情况,于是拒绝了甲的申请。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12月,李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将家庭财产投保了一年期的家庭财产险,保险金额为8万元。保险期限自2005年12月10日至2006年12月9日。2006年2月5日李某外出,家中只留8岁的儿子。李某之子趁家中无人将过春节用的烟花爆竹拿出来玩耍,导致大火。所幸李某之子逃出门外,但其家庭财产遭受损失共计4万元。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拒赔。


某企业为避免发生火灾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于2009年10月将价值2亿元的机器设备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火灾保险,保险金额为2亿元。甲保险公司承保后,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40%向乙保险公司投保。该企业办完投保手续后,担心一旦发生火灾,甲保险公司无力理赔,于同年11月又将该机器设备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火灾保险,保险金额为2亿元。丙保险公司承保后,将其承担的保险责任的20%向丁保险公司投保。2009年12月,该企业因职工操作不慎发生火灾,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



甲、乙婚后于1980年10月生有一子丙。2007年10月,甲为乙投保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受益人为甲、丙。甲一次性缴清了全部保费。丙高中毕业后无业在家,丙的各项开支依靠父母提供,经常因向父母要钱而发生争吵。2009年11月2日,丙又因向父母要钱未成,怀恨在心。当晚趁父母不注意,在饭菜中施放了毒鼠强,甲、乙因食用了放有毒鼠强的饭菜而发生急性中毒被邻居送至医院,乙不治身亡。甲在治愈后于2009年12月20日持保单及有关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2003 年5月10日,某商贸公司从东北购得一批粮食,委托当地的粮食储运公司储存;该粮食储运公司将粮食运入粮仓后,于2003年5月11日将粮食向当地的B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2003年5月13日该商贸公司也以此批粮食为标的向当地A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保险期间均为30天。2003年5月23日粮仓发生意外火灾,这批粮食全部损毁。储运公司及商贸公司分别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索赔,关于赔偿方式与责任的确定产生了较大的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商贸公司和储运公司就一个标的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属于重复保险,两家保险公司应按照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批粮食的所有人为商贸公司,商贸公司在A公司投保,所以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此批粮食归储运公司代管,因此储运公司对其具有保险利益,储运公司就此批粮食已经向B保险公司投了保,因此应由B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种意见认为:粮食的损失是由于储运公司保管不善造成,储运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应当赔偿商贸公司的损失。


某药店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足额企业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限内,由于该药店门市房施工质量差,药店的顶部预制板突然发生断裂塌落,砸坏货架及30多种药品,保险财产损失达91500元。就在保险公司准备赔付的时候,收到一封匿名信,检举该药店出售假药。经保险公司核查,该药店出售的螺旋霉素为假冒产品,该部分损失为19515元。保险公司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决定对于该项损失不予赔偿。药店认为,药店购进药品时并不知道是假药,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也并未审查,因此应赔偿全部损失91500元。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张某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其子张晓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因飞机失事意外身故,经保险公司核实,认为属于责任范围,决定全额赔付。就在此时,保险公司接到某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划拨10万元保险金用于偿还张某生前所负债务。


李某于2006年2月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同年3月李某所在单位为每个职工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李某的保险金额为30000元,保险期限为一年。2006年10月,李某家被盗。经勘查发现李某损失72000元。三个月后公安机关未能破案,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甲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经审查,决定赔偿甲50000元。乙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得知李某已向甲保险公司投保,遂以李某以同一财产进行重复保险,与该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无效为由拒赔。


2011年1月17日晚8时左右,大学生吴某由市内返回学校,突然一辆中巴车从后

面将他撞倒,吴某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此次事故是由于中巴车刹车系统出了故障而导致的,车主负全部责任。吴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计27500元,车主已全部承担,吴某由于被撞还落下轻度残疾,车主又另行支付了残疾补助金2万元。吴某所在的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已为在校的全体学生投保了学生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每人保额分别为5000元和60000元。


2014年12月20日,康健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胡某劝说某家电公司经理卢鑫投保,卢鑫却不情愿地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单载明受益人为卢鑫的子女卢冰、卢水、卢泉三人。但是保费却未交,胡某为促成这份保单也为卢鑫的利益,就为卢鑫代付了保费,直到2015年2月,胡某才从卢鑫家电门市部提走家电充抵保费。2015年4月7日,卢鑫不幸被汽车撞伤,颅脑损伤,两天后在医院不治而亡。卢鑫家属要求康健人寿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保险金额。康健人寿保险公司认为,当初卢鑫投保时并不情愿,又没有及时交纳保险费,不同意支付保险金。就在这时,当地人民法院送来一纸通知书给康健人寿保险公司,要求冻结该笔赔付款8万元。死者卢鑫的妻子于某2013年从当地信用社贷款8万元未还,法院要截留此款执行还贷。


2010年3月1日,因办厂急需资金,孙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期两年。次日,经张某同意,孙某以张某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孙某,保险金额15万元,保险期限一年。同年8月5日,张某突发疾病,住院治疗花去1万元后,9月23日死亡。2010年10月7日,孙某持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保险公司认为孙某对张某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2012年1月10日,刘某为其新建的三层楼房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期自2012年1月11日零时起至2013年1月11日24时止。同年10月,刘某将楼房出租给个体户潘某堆放化学药品。刘某未将此事通知保险公司。2012年12月27日晚,存放在该楼内的化学药品受热起火,三层楼房变为灰烬。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


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


2010年5月1日,张某以凤凰山旁自有别墅一栋向X保险公司投保火灾保险,订立合同时约定该房屋保险价值为100万元,总保险金额为80万元,保险责任期间为15年,自张某一次性付清保险费12万元之次日零时开始计算。2011年1月1日,由于天气干燥,山火蔓延使该别墅着火,虽经抢救,仍烧毁一部分。经公估机构鉴定,该别墅损失比例为1/2。


2010年2月,王某雇其妻子的弟弟陈某为其开压路机,同时王某为陈某购买了一份一年期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障计划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保险金额为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10万元、意外烧伤保险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000元。2010年11月,陈某因驾驶二轮摩托车发生车祸而死亡,陈某死亡后,王某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主张给付保险金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0万元。


甲有两子,长子乙,次子丙,丙有残疾,无自立生活能力。2003年乙为甲投保了两全型人寿保险,期限10年,受益人为丙。后甲因病住院,在甲住院时,乙未经甲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丁作质押,借款一万元。甲因病医治无效,四个月后去世。丁催乙还款,乙不还。保险公司通知丙领取保险金。丙找丁要保险单,丁以保险单已作质押为由,拒绝交出。同时,乙也以自己是继承人为理由,要求领取保险金。丙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年2月15日,李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险。同年5月24日李某在工作时,右手不慎受伤,食指、中指、无名指残废,医院和公安机关也作了鉴定。李某根据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保险公司伤残程度与给付比例表》与《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残疾给付标准》,关于中指、无名指、食指“残缺”之规定,请求赔偿18000元。保险公司认为,从李某“残缺”程度看,还没有完全丧失功能,只是部分丧失功能。按有关规定,只能赔付3500元。李某不服,起诉于法院。法院认为:订立合同时,保险合同没有向李某解释“残缺”之具体含义,导致双方对这两个字的含义的理解,发生了分歧。根据保险法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之规定,李某的解释符合规定,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李某保险金18000元。



试述《合同法》、《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格式性的弊端进行校正的内容。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试述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试述保险合同的终止。


论述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论保险受益人。


试述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


试述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


试述保险法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试述保险利益原则。


试述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要内容。


试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差异。


简述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差异。


简答保险代理不同于一般民事代理的特点有哪些?



简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规则。


简述保险公司的破产分配顺序。


简述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何谓保险索赔时效?我国保险法是如何规定的?


何谓合理期待原则?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再保险合同中是否适用不利解释原则?


何谓不利解释原则?其适用条件有哪些?


简答保险合同意图解释的具体认定方法。


我国对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采取何种立法模式?


简述保险合同的法定变更情形有哪些?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有哪些?


保险单与投保单记载不一致时,应当以哪个单证的记载内容为准?


简述暂保单通常在何种情形下使用?


简述保险合同有哪些形式?


简答部分受益人死亡的,其份额如何分配?


简答受益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简述受益人的分类有哪些?


预付保费的法律效力如何?


简述被保险人所享有的权利。


简述投保人享有哪些权利?


简述保险人的权利有哪些?


简述保险人的义务。


简述保险人承担支付必要合理费用的范围。


简述保险合同复效的含义及保险合同复效应具备的要件。


简述投保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简述保险合同的射幸性。


简述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再保险的独立性如何体现?


简述原保险与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简述定值保险合同的存在价值。


简述人寿保险合同的“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


简述投保人的主要义务。


简述受益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人身保险中的年龄误报应如何处理?


简述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简述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不同。

简述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分意义。

何谓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简述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功能。

简述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

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简答人寿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简述保险合同的主体及其主要权利义务。


简述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简述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简答保险合同的复效条件有哪些?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简述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情形。


简述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简述保险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简述近因的认定规则。


简述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


简述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不同特点。


简述保险利益原则的效力。


何谓如实告知义务?违反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简答强制商业保险的特征。


简述保险法具有哪些特征


简答保险与保证之间的区别。


简答保险与赌博之间的差异。


简述保险与储蓄有何区别。


简答危险与保险的关系。


简答保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保险单


承诺保证条款


确认保证条款


保证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


产品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保险金额


不利解释原则


宽限期条款


保险利益


保险经纪人


保险代理人


承诺保证


明示保证


年龄误告条款


犯罪免责条款


自杀免责条款


说明义务


告知义务


投保人


保险人


受益人


被保险人


责任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定额给付性保险


损失补偿性保险


不足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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