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的教育单行法律有哪些? 我国的教育单行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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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什么是教育单行法律 所谓教育单行法律是指国家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律的原则所制定的规范和调整某一类教育和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是根据教育的层级和类别所制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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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基本法律 教育基本法律是指依据宪法所制定的调整教育内部、外呼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教育法律体系的母法,在我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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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教育法的层级 按照我国制定教育法的国家机关的层次,我国教育法的层级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层级,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宪法中的关于教育法律的规范; 第二层级,全国人大所制定的教育基本法; 第三层级,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苏制定的教育单行法; 第四层级,国务院所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 第五层级,各省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第六层级,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所制定的部门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教育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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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异同 二者的相同之处: 一是目的一致性;二是意志的共同性;三是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依存。 二者的不同之处: 一是制定主体不同;二是执行方式不同;三是调适范围不同;四是解决的问题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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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部分学校乱收费被查处 自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江西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九江、吉安、上饶、抚州、宜春等地对26起教育乱收费信访件进行实地督办,查实了都昌县二中、九江市一中、省林科院子弟学校、江西财经大学附属中学、江西农业大学附属小学等有关学校和单位教育乱收费问题。 经查实,乱收费主要涉及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违规补课并收费、违规组织农村学校学生订购校服并代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办班并收费等六个方面。 江西省教育厅规定,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节假日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适当安排补课。经查实峡江中学、永新县任弼时中学、永新二中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横峰中学、余干三中、上饶四中、宜春中学、赣州七中、分宜中学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 目前,已处理违规收费655.87万元,其中已清退给学生及家长196.7万元、责令清退344.2万元、已收缴财政0.67万元、责令收缴财政86.2万元、制止收费28.1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处理50人,其中撤职3人、记大过2人、记过并免职1人、记过3人、免职1人、警告13人、诫勉谈话19人,其他处理8人。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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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教师罢课10年未发年终奖每人至少欠10万 2014年以来,全国各地教师罢课讨薪事件屡屡发生,湖北孝感教师聚集要求编制、黑龙江肇东教师罢课要求加薪,安徽铜陵教师罢课要求奖金、河南舞钢、固始等地要求涨薪等等。这些教师罢课消息无一例外都指向了工资太低问题。2015年1月13日上午,山东济南历城五中200余名教师集体罢课讨要拖欠工资。在历城五中门口,人民网记者采访了一些老师,“我们13个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没发给我们。”一位老师气愤地说,国家有文件规定,从2001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历城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教育局、少年宫、进修学校、党校都发放了该奖金,但是他们却没有发放,近十年时间,每人至少少发了十万元。 其他区的学校(教师职称)都是评聘一体,但是我们8年多才聘一次。”一位老师告诉记者,自从2005年3月份进行岗级聘任后,别的区三年一聘,但是历城教育局一直到2013年12月才进行聘任。她是2006年评上中学一级职称的,一直等到2013年才落实,期间有7年一直拿的是初级职称的工资。教师们对历城区教育局刚刚实行不久的教师绩效工资做法颇有微词。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教育局要从每位老师工资扣除500元钱,然后根据上课情况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进行发放。该老师表示,教师的工资刚刚按照职称进行了补贴,每月补贴是初级405元、中级613元、高级738元。 而作为初级老师不但得不到这部分补贴,每个月反而还要拿出95元钱,到年终再根据绩效拿到的其实就是应该属于自己的钱。作为一线教师,他们付出很多,寄宿制学校没有周末,加班是常态,对学校实行的教师绩效工资做法感觉不公。 当天,济南市历城还有别的学校也发生了类似情况。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历城洪家楼高级中学,同样发现很多老师集聚在校园内,准备和校领导进行“交涉”。“我们的诉求和历城五中是一样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马上期末考试了,教师们明白不能耽误孩子的学习,作业都布置好了,让孩子们上自习课。此外,济南市历城一中也出现有部分老师集体停课现象。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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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老师引起集体罢课 2014年12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一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杨小峰因与历史老师曾红娟发生冲突,杨某挥拳击中曾红娟左眼致左眼内壁骨折。 老师被打事件在鲁甸一中已不止一次发生,该校校长唐芳平证实:半月前,该校高中四名男生集体旷课,班主任对他们进行教育时,这4名学生在教室内威胁班主任,还掀翻讲桌、饮水机。学校处理此事时,4名学生又集体翻墙逃课。事后,两名学生被留校察看,两名学生被严重警告。还有老师反映:部分学生家长对老师不够尊重。 2012年10月,初二一位教师批评班上一男生玩手机,“晚上就接到他家长的电话,说别以为我是老师就能随便吼他的娃娃,让我以后小心点。” 曾红娟被打后次日上午,鲁甸一中初中部、高中部多名教师未上课,走上学校小操场向校领导“讨说法”。停课教师提出了3点要求:“严肃处理打人学生、落实教师每个月500元交通补助,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提高。” 鲁甸一中一位领导称,学校管理层数次开会,认为必须安抚教师,但改善待遇的要求没有政策依据。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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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被老师处罚后跳楼 法院判学校赔63万 2013年8月19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县某高中上第四节英语课时,即将升入高三的王某和同桌玩牌,被高三年级主任张某巡视时发现,二人向英语老师和张某某进行了道歉。下午第四节,张某上数学课时,罚二人站在教室门口,下课后,王某跳楼身亡。 王某的父母将平谷某高中告上法庭,庭审时,其父母认为,张某某对小王辱骂、体罚、停课,严重伤害了小王,是导致其跳楼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教学楼二层厕所没有安装防护措施,是导致小王跳楼死亡的又一原因。而且,被告违反相关规定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存在过错。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费用106万元。 被告辩称,老师并没有对小王进行辱骂和体罚。补课是经过平谷区教委同意,原则是学生自愿,也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无偿为学生补课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应注重批评教育,但是张某某在小王做过道歉的情况下还坚持停课的决定,处理方式简单生硬,属于以罚代教,与学校教书育人的职责相悖。 而且被告高三年级班主任未注重对小王的批评教育,作出停课决定将学校的教育职责转移给家长,教育理念存在偏颇。其让家长将小王领回家客观上也造成了小王思想上的较大波动. 事发时小王未满18岁,心智尚不成熟,控制自己情绪和行为的能力均未达到成年人水平,又面临升入高三的学习压力和思想压力,心理脆弱,被告老师未考虑其心理特点和心理承受能力,教育管理失当客观上造成了小王的跳楼,故张某某老师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判决被告赔偿原告63万元人民币。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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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因休产假被解聘
某中学一名女教师怀孕期间,学校为了照顾她,将其在一线的教学工作改为在政教处工作。这名女教师生产并休满三个月产假后来校上班时,校长找其谈话说:“你现在的工作已安排了人,你看你想做什么工作?” 这位教师说:“我想教课。” 校长说:“好吧,我们研究研究。” 最后,学校研究的结果是:由于该教师过去的工作岗位已安排了人,又因学校不缺物理教师,故无法安排工作,学校决定将其解聘,让该教师自己找单位,该教师不得已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经教育局有关部门与学校多次协调后,学校勉强留下了这名教师。这名教师的工作经过教育局干预虽然被安排了,但这名教师觉得这件事已经得罪了学校怕学校给小鞋穿。因此,最后还是调到了另一个单位去工作。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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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10岁小学生跳楼自杀 2013年10月30日,四川成都师范附属小学五年级某班的10岁男孩军军,从30层高的楼上跳下。军军爸爸的哭诉,学校对事件的介绍,大致勾勒出事发过程。10月30日中午,学校在阶梯教室举行朗诵比赛。军军所在的班级在观看其他班级比赛时,军军和其他几名同学没有遵守会场纪律,比赛结束后,学生回班级正常上课。 下午4点40分放学后,班主任陈老师让不守纪律的几个孩子到办公室,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回家书面反思。约下午5点20分,老师将这几名孩子送至楼梯口,军军与这几位同学一起离校,随后班主任老师与军军家长取得了联系。老师的电话打给了军军的继母文女士,据军军父亲李先生转述,老师说了军军不遵守纪律的事情,希望能和家长一起说说孩子,也提到让孩子写检查。但是家长并没有等到军军。家长回家到楼下,发现一个人倒在血泊中,正是军军。 “如果回家就好了,就不会出这事儿了。”军军的爸爸李先生在电话中忍不住哭泣。他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家在5楼,军军却乘坐电梯直接上到30楼。“老师我做不到,跳楼时我好几次都缩回来了。”这句写在语文课本上的遗言,或许反映了孩子内心的挣扎和害怕。 “老师已经承认了,说写1000字的检查,”李先生说,语文老师让孩子写1000字的检查或者罚站1小时,还有一个未能证实的说法是,老师曾说了“写不到1000字就去跳楼”。 除了介绍事发经过,学校也表示,“得到军军坠楼身亡的消息,我们十分难过,全体师生都陷入悲痛之中。我们痛感生命的脆弱,也呼吁社会各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爱。” 据介绍,当日晚6时许,班主任老师接到军军妈妈打来的电话,说孩子发生了意外,立即赶往事发地点,并马上报告了学校。学校于第一时间报警,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处理相关善后事宜,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根据材料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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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闹死亡老师记大过 2008年6月12日上午,安徽省长丰县吴店中学七(2)班第4节地理课,上课十多分钟,杨经贵老师在黑板写字时,杨涛和同桌陈康相互推打到一起。杨老师发现后批评道: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去打。随后两人被同学拉开。杨涛回到座位后,坐立不稳。杨老师便叫三位同学送他到附近的吴店卫生院治疗,并叫学生通知其班主任。 班主任得知后,立刻打电话通知杨涛的父亲,并马上赶到吴店卫生院,发现杨涛病情严重,又立即找来出租车,由吴店医院医生护理送往双墩医院。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要求立即转院,杨涛迅即被抬上救护车,在医生监护下很快被送往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医院发现杨涛病危,及时进行了抢救。班主任一面打电话通知校领导和陈康家长赶往医院,一面向公安部门报警。紧急抢救30分钟无效后,杨涛死亡。 双墩刑警队派员迅速赶到医院,调查了解情况。双墩派出所在接警后也立刻派人赶到吴店中学,进行现场拍照、询问,找部分学生和杨老师作了问话笔录。杨涛死亡后,家长提出解剖遗体,查明死因,公安部门当天下午请法医进行了解剖。通过对事件的调查,公安部门确认杨涛死亡系非暴力致死突发事件,不属刑事案件,拟在尸检结果出来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时,死亡学生亲属迫切要求尽快将事件处理到位,事件处理工作组尊重死亡学生亲属意愿,决定按照调解处理方法进行协商处理。 2008年6月20日,协调小组与杨涛亲属代表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陈康监护人陈长斌、授课教师杨经贵、吴店中学共同补偿杨涛死亡各项费用20.5万元。 根据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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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杀师案18岁学生 我从来没把他的命放在心上 2015年4日早上8点26分,湖南省邵东县创新学校高中三年级97班学生龙某,当着母亲的面杀死了自己的班主任滕昭汉老师。当天早上,放月假即将回家的龙某和母亲一起到办公室向班主任辞行回家,他身上揣着三把刀,和母亲一起走进滕老师的办公室。 “您来了……”滕老师起身,话音没落,小龙就扑上去,掏出两把刀,一刀刺中了老师的脖颈。滕老师倒在血泊中,小龙不顾母亲的阻拦,又刺了第二刀、第三刀。李秀珍拼尽全力,抢下一把刀;闻讯而来的97班学生冲进办公室,将另一把刀夺下。 李秀珍大哭,绝望地对儿子大喊“你把我捅死吧”,小龙回答:“要不是刀被抢了,我就把你捅死。”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班主任,小龙对母亲说,“你不要按住我的手,我要玩手机。” “看到他倒下时痛苦的眼神,我就不自觉地想笑。”小龙回忆。 “我从来没把他的命放在心上” 在看守所,与记者对话中的小龙,始终微笑、放松,习惯用反问句和“无所谓”回答问题。 问到对滕老师的印象,小龙笑着说:“他除了有点啰唆,其他还不错。”他说,两年多来,滕老师并没有粗暴对待他或伤他自尊。 11月的一次周考,小龙的成绩并不理想。滕老师建议他缩减月假时间回校 补习。“考试没考好,月假就被取消了。”小龙抱怨,觉得班主任妨碍了他看小说、睡懒觉。他说,“杀他的念头越来越多地冒出来。” 就因为这个杀人吗?小龙说,“我从来没把他的命放在心上。” 11月30日,在回家途中,小龙买了三把刀,在学校一直把刀揣在身上,“找到机会就动手,但是想先把手头的小说看完。” 已满18岁的小龙,没有想过这种行为需要付出的代价。 根据上述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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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东县未成年人杀师案 2015年10月18日,湖南邵东县廉桥镇新廉小学发生一起命案,52岁女教师李桂云被杀后藏尸于床底,手机和现金被抢走。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侦办,次日即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三人都是廉桥当地人,分别出生于2002年,2003年和2004年,事后,他们还若无其事地继续在网吧上网打游戏。 案发后,李桂云的女儿刘洁多次拨打母亲手机,均无人接听。当晚7点左右,刘洁赶到母亲居住的学校宿舍。她在床底下发现了尸体,周围满是血迹。警察很快到达现场。据邵东县公安局通报,现场有大量喷溅血迹,尸体有被搬动的痕迹,李桂云包里的现金(2000余元)和手机遗失。 案发后次日(10月19日),11岁的孙强,仍然回到学校上学。警方在学校老师配合下,将他抓获;而刘成和赵峰,即使被抓获时,仍在县城网吧上网。犯罪嫌疑人很快被锁定,并于案发次日被抓获。凶手为刘成、赵峰、孙强(因是未成年人,均为化名)。三人均为廉桥镇长龙村人,现年分别13岁、12岁、11岁。刘成和赵峰就读于廉桥镇一中,为初三和初二学生;孙强还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就读于廉桥镇二完小。 因为三人均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他们目前已被报送邵阳市工读学校接受教育。工读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只是属于收容教养的一种具体方式。除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工读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这是三个因为贫穷而被疏于管教的孩子。其中刘成和赵峰曾在这所小学就读6年,“尽管李老师没有教过他们,但他们肯定认识李老师。”一位学校老师说。这是他们曾经度过童年的校园。10月18日,他们从无比熟悉的墙头翻进学校,亲手杀死了自己曾经的老师。 2015年12月28日《央视新闻》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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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蒙城范集中学殴打老师事件 2016年4月15日晚,蒙城县范集中学英语老师马某某因收发试卷与学生发生冲突,老师先动的手。据亳州市政府通报,涉事老师和学生已相互道歉,双方达成谅解。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在教室后方,一名老师模样男子和一名男生发生争执,依据声音可知老师要求男生交出试卷,遭到拒绝。争执间,男生出言不逊,老师拽住其衣领,从后面蹿出另一名男生将老师推到墙角,随后几名男生上前对老师拳打脚踢。其间,有学生拎起凳子向老师头部砸去,还有学生手持棍状物殴打老师,有学生猛踹老师。 上传视频者回忆,马老师在2000年左右教过她,在范集中学已工作十多年,学生对其评价都很好。“他是对学生要求比较严,到现在我们还会有同学讨论到他,都觉得他是一个负责任的老师,教学质量也很好。” 根据调查情况,鉴于涉事学生均未成年,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已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责令涉事教师马某某写出深刻检查,由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责令事发地学校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事发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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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14岁女生因学校要求剪发跳楼自杀 2012年4月13日晚,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第一中学一名14岁的女生李欣玥,因拒绝剪短发,从自家五楼的窗户跳下,不治身亡。 5月22日,李欣玥父亲李志洲将胜利第一中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支付死亡赔偿金49万,精神损失费20万,合计69万元。8月7日下午14时30分,此案在山东东营市东营区第15审判厅开庭审理。 “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多因一果’的案件,多重因素造成了这个事件的发生。”原告律师任万东说:“首先是孩子对头发的热爱和执着超乎一般人的理解;家长在配合学校敦促孩子理发的事情上有一些简单粗暴;学校的校规侵犯了学生的人格权、人身权以及受教育权;学校老师没有及时疏导学生情绪等等。但是校方一直坚持,学生的死与强制理发的校规没有因果关系,拒不负任何责任。” 此次开庭审理过程进行了两个半小时,双方交换证据,原被告双方律师进行辩论。原告向法庭提供了12项证据,包括事发现场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抢救前的手机视频、学校老师催促孩子剪短发的短信等。法官建议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学校拒不接受,目前双方等待审判结果。 据了解,因学校要求强制剪发已经导致近10名中学生自杀,此类规定确实值得反思。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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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纵容学生跳楼致残 2014年5月底,武汉市一小学四年级班主任殷志平在班内公然告诉学生说,今天发了工资,哪位学生要是敢从教学楼二楼走廊栏杆处跳下去,他就当场奖励50元。12岁的男生小勇(化名)立即表示他敢,由于该生素来调皮,殷志平就和班上的同学一起来到一楼为他加油。小勇翻越二楼栏杆后犹豫了几分钟,纵身跳下,当时就摔断了一条腿。 事发后,班主任殷志平被学校开除公职。小勇的母亲也辞职全天候照看儿子,不仅花费了2万多元医药费。而且主治医生说孩子在出院后仍然可能有后遗症,要做好后续治疗,并做好落下轻度残疾的心理准备。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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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被老师批评后跳楼自杀 2014年11月4日,湖北十堰郧县城关一中初二年级学生金某在早自习时看小说,被班主任陈某某发现后批评了几句。上午,上物理课时他又在课堂上下象棋。10点50分左右,班主任把他和另一名学生叫到办公室批评并要求请家长。10点56分左右,他从办公室出来后,从4楼教室跳楼自杀。事发后,郧县警方介入进行了调查。 根据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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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项城市初中生校内死亡 家人称被同学一脚跺死 2016年10月19日(周三)下午,项城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李明在课间休息时被同学“狠狠地跺了一脚”后死亡。25日,项城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李明在校身亡一事警方正全力调查,具体死因有待尸检,有调查结果将对外通告。对于是否被跺了一脚后死亡,校方和警方均尚未证实。事发之后,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给李明的姑父邝先生调看过事发的监控视频。 邝先生声称:视频显示,19日下午5时10分许,课间休息时,13岁的李明在走道上被同学“狠狠地跺了一脚”,再也没有站起来。由于公安局有相关规定,其未能录制下李明被打身亡的监控视频。死者李明的姐姐向澎湃新闻表示,10月25日上午,她已经同意了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对尚文强进行尸检的要求,弟弟具体的死因警方还在调查之中。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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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体育课猝死 教育局副局长调解时猝亡 2016年11月3日下午,陕西省西安飞机制造厂第二中学初三年级14岁学生贺某在上第二节体育课时不幸发生心源性猝死。11月8日上午,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某在学校进行调解时也不幸发病身亡。 西飞第二中学初三年级某班正在进行体育课前的热身运动,在第一圈慢跑后,14岁学生贺某感觉不适停下来,体育老师上前询问后,贺某说自己的脚被烫伤跑不动了,于是老师让他休息。在其他学生跑完剩余三圈准备开展体育教学时,在一边站着的贺某突然倒地。 老师赶紧跑过去查看并让其他同学通知校医,随即将其送往200米外的阎良区人民医院就诊,但孩子还是不治身亡,医生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事发当晚,在家属的要求下,贺某被运回临潼老家安葬。 11月8日上午9时许,应贺某家长的要求,阎良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某带领教育局工作人员来到西飞第二中学与贺某的父亲进行协商时,突发心肌梗塞,不幸身亡,有关部门认定其因公殉职。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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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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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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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学校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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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学校设置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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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学校法人的特殊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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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学校法人的一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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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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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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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地方性教育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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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育单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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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禁止设立重点学校、重点班 2017年12月初,成都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须严格按照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保证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实施。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扩班招生,不得以接收转学生的名义擅自在非起始年级增加班数,变相违规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单独、委托或变相委托个人、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采用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均视为凭证入学。各校须规范编班办班行为,实行均衡编班,不以实验班、特长班等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 根据这段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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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某民办学校纳税申报不实被查处 近日,佛山市三水区地税局稽查局对某民办学校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存在纳税申报不实、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 经多方收集证据,税务机关最终对该校的涉税违法行为作出了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共计82.67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在对该校的检查中,检查组采取了电子查账软件与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涉税资料进行了批量稽核和全面检查,迅速锁定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涉税疑点。经核实,该校存在发放节假日慰问金、礼金、教师跟车补贴、单位为部分老师承担的旅游费支出等,没有并入对应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写的可税前扣除社保费金额以及公积金数额与其实际缴纳的不相符;对劳务关系不属于该校的人员发放劳务报酬或现金福利,对学生发放奖学金均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共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约55.04万元。该校还派出老师到区教育局协助批改试卷,获得区教育局“改卷费”,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945.87元。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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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破产倒闭怎么办? 近年来,民办学校因种种原因破产倒闭的案件时有发生,在民办学校破产倒闭之时,一般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学生、教师怎么安置,学费及教师的工资待遇等都会成为纠纷的集聚点。 根据这段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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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末位淘汰制” 近年来,全国各地实行中小学教师“末位淘汰制”管理的越来越多,对“末位淘汰制”,赞成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不管是赞成也好,反对也罢,“末位淘汰制”都已经成为一种现实。“工作做好,跟末位淘汰就没关系。”2016年3月,海南省万宁县北师大万宁附中正在进行集体备课的高中政治组几位老师询问对末位淘汰制的看法,边立新、窦艳华、何志杰等老师如是说,这种说法在实施了“末位淘汰制”的教师中有一定的普遍性。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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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遭遇校园暴力怎么办 广州市某职业中学的一位姓王的女教师愤然向记者投诉称,学生遭遇“校园暴力”可以去找家长和学校领导、老师解决,但当老师遇到“校园暴力”的威胁时,在面对那些实施暴力的在校学生时,他们又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王老师所在的这所职中在全市没啥名气,每年的生源都招不够,学校只能要他们这些老师去物色学生,并承诺每招进一名学生给800元“辛苦费”,所以招进来的学生的素质都较低。这些学生大多目中无人,动辄就给他们这些授课老师眼色看,甚至对他们恶言相加。 老师:阻止学生看黄片被侮辱。有一次上计算机实践自习课,小王按照惯例来到机房给学生辅导功课。一走进机房,她就发现有几个学生正聚集在计算机前浏览一些不堪入目的黄色图片,于是上前制止。那几名学生不但不听,甚至对她说了些不堪入耳的话。小王最后上前切断了计算机电源,不料那些学生当即指着她破口大骂:“八婆,你找死啊!”王老师说,当时全班学生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她觉得自己的人格和作为老师的尊严都受到了严重的侮辱。 王老师称,遭遇这种“校园暴力”的老师不只她一个,她所在的学校有一位数学老师在校园内曾遭到几名不明人员袭击,在医院躺了整整一个星期,且这种事情在其他学校也屡见不鲜,只不过大家都不想张扬罢了。面对这种“校园暴力”,王老师称,没有一位老师敢对那些实施校园暴力的学生进行“反击”,否则就会被说成是虐待和体罚学生。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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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学生校园被欺凌自杀身亡 2016年11月26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了青海省互助县威远初级中学的一名15岁孩子——陶成鹏,因在学校多次受到多名同学合伙欺凌后不堪忍受,于“六一”儿童节的早上在家中喝下一瓶农药“黑光灯”,结束生命。公安部门对6名打人学生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由于欺凌陶成鹏的同学都未满16周岁,且孩子是在家自杀,不予执行。陶成鹏死后,学校和老师都否认“知道孩子在学校被打”的情况,并且称学校无责任。 陶成鹏的父亲陶承德不服,前往教育局要求见教育局长反映情况,还被保安拦着,骂回来。报案后,相关部门给他的答复却是“他们又不是把你家孩子打死的。我们也没办法”。 根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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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送孩子上私塾,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近年来,部分家长不送孩子上学的事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国学热”流行,有家长让孩子退学上私塾。2017年9月5日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这种行为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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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校长儿子结婚,学生放假三天 2014年12月1日中午,安徽省霍邱县教育局接到家长举报,反映贵志学校擅自调休。当天下午,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就赶赴学校,并立即责令该校复课。 校长王贵志称学生停课是为学校里的两位年轻老师婚期调出时间,而要结婚的老师就是他的儿子和儿媳妇。目前他和家人就住在学校内,因为担心12月3日当天放炮竹影响学生的安全,所以准备放假,这几天的课程会利用周末补回来。 对于该校擅自调休,霍邱县教育局也给出了处理意见。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该校,2014年年检予以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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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老师被学生侮辱,打学生被开除 2015年5月28日晚,安徽省怀远县包集中学“熊学生”小杰(化名)趁人不备,将画有乌龟并写上“我是乌龟,我怕谁”的纸条贴在梁老师身上。梁老师发现后一怒之下打了小杰,小杰也进行了还手。梁老师后被怀远县教育局开除。为此,学校不少老师以停止上课来力挺梁老师。6月5日,怀远县教育局副局长常仁山告诉记者,涉事老师已申请复审。 得知梁老师被开除的消息,怀远县包集中学许多老师认为,教育局处理过重,纷纷力挺梁老师。为此,他们拟了一份《告全体教师书》,对教育局“开除公职”的处理决定表示不满。“以后老师还怎么教学生?老师的尊严还有吗?”这封信还呼吁全体老师停止上课,以等待上级部门对梁老师重新处理。 经复核,县教育局在对梁云林作出开除处分决定时,没有充分考虑梁云林受到学生侮辱这一情节。事情发生后,梁云林对体罚学生一事态度端正、认错较好,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经6月8日怀远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梁云林的开除处分决定变更为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一级。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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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自杀 龙某是某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一次,龙某因未做完课堂作业,被老师王某喊到讲台上打了一耳光。龙某被打后,当即面部疼痛、头昏。随后,其母谭某带她到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后,龙某在其母的带领下到学校报到。当龙某看见王老师后,立即脸色发白,吓得哭了起来,并紧紧抱住母亲。当天晚上龙某趁家人不注意,就在床架上自缢,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龙某因在学校受辱而上吊自尽,龙某的父母遂将学校和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判决被告予以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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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偷盗同学财物被开除 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钱某,多次偷盗同学钱物,经老师和学校领导多次批评屡教不改,后来学校通知家长后将其开除学籍。 根据《义务教育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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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班途中死亡,家属状告学校获赔40万 徐州市铜山区的韩老师退休后又被返聘,在去学校值班时,不慎遭遇车祸身亡。此后,肇事司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韩老师的亲属们则把学校告上法庭。1月7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在车祸中丧生雇员的家属比照工伤保险条例获得雇主40万元赔偿金。 韩老师退休后因为教学经验丰富,被某私立寄宿学校返聘为教职人员,双方确立了雇佣关系。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韩老师和同事们在校外吃完晚饭后,返回学校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肇事司机负全责,韩老师无责任。此后,肇事司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韩老师的亲属们则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失45万元。 法庭上,学校的负责人对韩老师的去世表示悲痛,但是他及其代理人认为,韩老师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且学校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学校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铜山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虽然雇佣关系不受该条例的调整,但是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前身,因此,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可比照劳动关系来处理雇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损害的问题。本案中,韩老师返回学校的行为属于雇佣活动的自然延伸,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因肇事司机已经受到刑事处罚,故法院对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据此,铜山法院一审判决该学校赔偿韩老师家属40万元。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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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伤学生事件 辽宁省朝阳市第七中学一名男生因学习问题被老师用格尺打伤,家长找到学校后,经过多方调解,涉事教师赔偿学生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据知情人透露,2018年1月,朝阳市第七中学的一名学生在课堂上做其他学科作业,被正在授课的老师发现后,老师批评该学生。在批评过程中用格尺击打学生的面颊和大臂,造成皮外伤,但此细节未得到学校直接证实,校方称老师“扒拉”了学生一下而已。 事后,家长找到学校,经过多方调解,最终涉事教师与被打伤学生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涉事教师一次性赔付学生医药费等其他费用共计3万元,双方达成和解意向。 依据上述材料内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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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殴打女教师 山东聊城开发区某校副校长姜某酒后撒泼打了女老师徐某,酒醒后,姜校长站在床边多次道歉,被打的徐老师却难以原谅。徐老师说,2015年12月3号那天,自己到学校办公室签到后被姜校长叫过去,“抓住头发就要揍死我”。姜校长现在是聊城开发区韩集乡联校的副校长,也是自己的领导。说到挨打,徐淑芳自己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徐老师说,2008年她分到村里小当老师,由于工作出众,当时任校长的姜校长就提拔她为副校长,就在当时两人的关系还不错。时过境迁,2015年两人从各自的教育岗位上又重新走到同一所学校——韩集乡联校。“当年收的水电费是咋回事?交给学校了还是交给姜主任了?”徐老师一句有口无心的却无意中刺到了姜校长的痛处,暴力就发生了。 事后,姜校长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这时的徐老师早已遍体鳞伤,头发也因梳理不开被迫剪成了短发。虽然姜校长多次上门道歉,徐老师仍难以原谅对方。徐淑芳的老公对此也是非常气愤,他说姜校长事后给送来的5000块钱他们也打算给退回去,反正就不能原谅他。 依据上述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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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时代女教师“扎堆”怀孕生子 2016年,郑州市中牟某高中出台土政策,要求女教师按学校批准的生育指标排队怀孕生子的做法引起了社会广泛的热议,有的刚入职不久的女教师排队已经排到2027年之后。虽然学校是从学生的学习权利出发,但该规定剥夺了老师们的生育权利。那么,面对这种老师“产假式缺编”,校长们有什么办法应对呢? “我们肯定不会让老师排队怀孕的。”广州不少校长如是表示,但为了应对这个“危机”,校长们却费尽了功夫。 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招聘代课老师是目前学校缓解教师紧张最常用的办法。记者登录招聘网站,看到广州不少名校打出了招聘代课老师的广告,学历要求是大专,工作经验不限。任职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至少能上一个学期的课等。 不过,虽然这个办法暂时消除了校长们的烦恼,但对家长而言,让代课老师“填坑”却是最不想面对的。“代课老师一问三不知,怎么办?”前几天,有家长发现孩子的班主任是代课老师,着急地四处找人要求换班。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增加其他老师的工作量。“其他不生育的老师只能辛苦点了,原来教两个班,现在可能要教三个班。”某小学校长坦言,其实这并不是工作量简单的叠加,老师还要处理学生的很多问题。所以,并不能无限地给这些老师加压,否则把他们累垮了,后果更严重。 “老师要排队生二孩,恰好暴露了教师储备不足的问题。”有社会人士指出,地方政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尽快建立起稳定的教师人才储备库,以应对学校临时发生的教师缺编现象。具体做法可以考虑建立区域后备教师中心,按照科学预测的数据,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后备教师。“平时可以让这些后备教师在中心学习待岗,保证其基本的工资待遇,有需要则随时派往指定学校代课,由中心加发课时津贴。对代课教师的绩效,由中心和所在代课学校双向考核评价。”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校长张凤娟也建议,每所学校可以根据年轻女老师的比例,适当增加老师的编制,而增加的这些教师是“流动的”,可以将多出来的老师借给其他学校。这样不仅能解决女教师生育高峰的教学问题,也能未雨绸缪为迎接下一个上学高峰储备教师力量。 有学校校长则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统一调度,与一些重点师范院校达成合作协议,挑选优秀的准毕业生担任教学工作。采访了解到,目前广州也有学校聘请华南师大的实习生来任教。“他们虽然还没参加工作,但受过师范训练,有一定的基础,可以胜任非毕业班的教学。”该校负责人说。 也有教育人士建议,遇到“全面二孩”这种特殊情况,学校还可返聘退休教师以解燃眉之急。同时,相关部门可以适当放宽教师编制,为目前已紧张的师资松绑。 根据材料,贵大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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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因长发被拒入校,警察带其去剪发 2016年8月底,南京秦淮警方处理了这样一起让人哭笑不得的警情。开学第一天,一名初三男生被老师拒之门外后报警求助。警方赶到后发现该男生竟然顶着一头及肩发来学校。最终,民警将该男生领到了辖区内的一家理发店。 8月27日上午8点多钟,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洪武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学校初三学生的报警电话,称开学第一天,老师就不让他进校园。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外表清秀、背着双肩包的学生站立在学校门口。见到民警赶来,张同学告诉民警,开学第一天,来学校报道,但是老师却告诉他因为头发太长,所以不允许进入学校。 民警观察后发现,本该充满阳刚之气的初三男同学却留了一头酷似女生的及肩发。张同学告诉民警,因为暑假一直宅在家,就没有打理自己的头发,今天一开学忘记要把头发“修理修理”了。看着被拒之门外的张同学,民警立即联系孩子的家长,家长表示希望民警能够劝劝孩子将头发理短,民警与该学生交流后同意将头发理短。半小时后剪去长发的张同学在民警的陪同下成功地进入学校。 该校老师告诉民警,学校并不是要为难张同学,只是让张同学先将过长的头发剪去,再来学校报道。并且开学的第一天,同学们都应该以一副全新的面容投入到新一轮的学习当中,尤其是即将参加中考的学生,更需要有一个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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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体育课受伤谁负责? 2016年的一天上午,上海某中学的体育锻炼课上,初三年级的几名男同学在打篮球。其间,同班同学谢某等挡在了李某面前,谢某上栏过程中撞上李某。经诊断,李某为左锁骨骨折,动了手术,李某一家花费了数万元的医疗费用。事后,李某的父母与学校、谢某的父母协商,但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李某在父母的监护下将学校及谢某告上法庭,要求谢某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承担管理过错责任,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等16万余元,学校与谢某三七分摊。 原告认为,谢某采用将原告撞倒的违规方式带球上栏,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谢某父母作为谢某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学校在学生打篮球前没有进行相应的安全及风险告知,事发时体育老师也不在现场,学校负有管理过错责任,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谢某一家称,李某是在学校体锻课上受伤,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导致原告受伤,应承担教育机构责任。谢某父母愿意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原告合理的经济损失。但关于赔偿费用,谢某父母认为应扣除少儿住院基金、少儿学生医疗保障支付部分及零星报销部分;伤残赔偿金及相应伤残鉴定费,由于前后鉴定不一且事后鉴定构不成伤残,谢某父母不予认可。 被告中学辩称,原告受伤是意外事故,原、被告各方均无过错。活动前体育老师进行了安全告知和热身运动,体活课地点比较分散,发生事故时体育老师实际上在现场。事故发生后,班主任立即将原告送到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因此原告主张学校的管理过错缺乏证据证明,不能成立。 法院认为,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谢某存在故意侵害行为或超出篮球运动正常对抗范围的过错行为,因此对于原告的人身伤害,谢某一方不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因此谢某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原告的人身伤害损失。 原、被告均是10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篮球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开展正常体锻课教学活动,对于学生在瞬时发生的对抗运动伤害难以防范及避免。事发时班级学生是分组活动,因此当值体育老师不在原告打篮球现场属正常,不能证明老师没有尽到相应救助义务。经综合审查,法院认为难以认定被告学校在本案中存在未尽教育管理责任之过错。综上,最终费用法院认定为3.6万余元,谢某方分担一半损失,共计赔偿1.8万余元。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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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对学生的罚款权吗
据新闻报道,在广西宜州市山谷高中,学生如果违纪,除了被批评、写检讨、记过甚至开除外,还需缴纳罚款。该校罚款项目众多,包括忘关水龙头罚50元;课堂上玩手机罚100元……而这些款项由学校财务室直接收取。面对争议,校长表示,“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此举很有必要。学校也是‘执法部门”。 罚款这种行政处罚,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利,可谓严厉之至。由于直接关乎其个人利益,就其惩戒效果来看,可谓立竿见影。然而,罚款虽有效,却不能滥施。从执法主体上讲,《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教育机构,属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山谷高中校长妄称学校也是“执法部门”,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就执法程序而言,《行政处罚法》规定,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有部门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立。而在山谷高中,对违纪学生罚款,罚多少,完全取决于校方的“家规”,既拿不上台面,更经不起相关法规的考量。 总之,教育者自身先要补上法治这一课,否则,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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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一女教师因怀孕被解雇 “在怀孕六个月的情况下,平顶山市一中却把我解聘了”,33岁的女教师贾某向媒体反映,作为学校的一名正式老师,在辛辛苦苦教书育人8年之后,日前却领到了解聘通知,让她不能接受。贾某称她大学毕业后进入到平顶山一中教书,成为该校一名正式在编教师。2012年3月份和5月份,她以患胆囊炎、身体不适为由,先后两次请假,时间分别为一个月。 没有想到的是,6月5日和6月7日,学校在3天内先后发出两份通知,前一份称贾某请假已经逾期,未履行续假手续,没有参加孕检,违反了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后一份则称贾某从5月3日旷工至今,根据规定,学校研究决定,自6月8日起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不得解聘”,贾某说,自己已经30多岁了,除了工资外没有其他收入,“解聘对我打击太大了”。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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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一高中生状告母校 鄂州一名高中生在中午放学下楼梯时,不幸摔成了9级伤残,结果找学校协商一年无果,愤而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昨日,鄂州市鄂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古某的父亲作为代理人诉称,古某是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高三学生。2008年5 月22日中午12时许,因被告教学楼楼梯严重缺口,古某中午放学下楼梯时,不慎摔倒在二楼楼梯上。经鄂州市二医院诊断为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和左手腕骨折,被迫手术住院治疗17天,卧床休息三个月,花去医疗费1.69万余元,并且预定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不得不放弃2008年高考。去年6月14日,原告第二次手术取出钢架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用6000余元,法医鉴定其为9级伤残。同年5月9日,原告家长向鄂州市政府和教育局举报后,当月23日,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拟补助各项费用3000元,可迄今为止,被告并未拿出半分钱赔偿。 原告要求被告对校园内伤害事故承担严格之过错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3万余元。 而被告鄂州私立华森中学代理律师则称,不否认原告在校园内受伤的事实,但其受伤原因没有查明。原告古某在2008年5月22日已满18岁,学校方面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可对原告古某作适当的补偿。 根据案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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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摆婚宴校长被免职 河北省某县第一中学却曾经成为校领导操办子女婚宴的场所,近日这个学校的原书记、校长因违纪双双被免职。 经该县纪检部门调查,某县一中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杨某找到当时的校长张某,说想在16日(星期五)占用学校为儿子办结婚喜事,张某与其他几位副校长商量后,同意了杨某的要求。于是,杨某在学校为其儿子举办婚礼,占用6间教室,摆婚宴30桌,除宴席费用自理外,典礼当日所用煤、水、电均未向学校缴纳任何费用。 当地纪检部门认为,杨某身为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占用学校教室为儿子举办婚礼,严重违反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给予杨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张某身为校长,同意杨某占用学校为其儿子举办婚礼的要求,构成失职错误,给予张某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 根据材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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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入学遭拒绝 某市郊居民王某有一个男孩子,由于幼年时生病留下了残疾,行走不良。2016年秋季,这个孩子到了六岁上学的年龄,于是,王某就带着儿子到所在的城乡结合部的学区王庄小学给孩子报名入学。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学校竟然以孩子有残疾为借口拒绝孩子入学。不得已,王某只好带孩子到附近的一所民办小学去报名入学。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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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合并学校遭家长抵制 近10年来,全国各地(包括广东、河南、北京等)一些学校中小学在合并办学、优化教育资源的过程中,遭到了学区内学生家长的反对而困难重重,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合并办学就是一典型的例子。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小学在托管了附近一所公办小学——银燕小学之后,在新学期就因部分学生迁校遭遇了来自家长们的激烈反对而最终作罢,导致银燕小学至今空置。这一事件背后则反映出中小学择校费问题屡禁不止甚至水涨船高,而这一轮中小学名校扩张的潮流是否是出于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考虑,则要画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给孩子们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无疑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目标,但是在现实努力的过程中,我们要警惕这一正确的目标被某些机构的利益驱动而难以推进甚至走偏了方向。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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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安全 某省教育厅与各地市教育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要求对发生死亡恶性案件的中小学校长一律就地撤职,并追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针对当前一些中小学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某省教育厅专门召开全省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并与各地市教育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范围涵盖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包括中专、中职和社会力量办学。 责任书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要求中小学在校生违法犯罪率要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一四以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或迟报、漏报、隐瞒不报的学校及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一律在全省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对发生学生死亡恶性案件的学校,校长一律撤职,并追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连带责任,取消有关责任人3年内评先资格,直至追求刑事责任。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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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惩罚性教育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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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行政责任的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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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坚持把学校安全纳入平安建设范畴,把校园防控网络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防控风险,狠抓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切实筑牢校园安全屏障,确保全国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黄明指出,公安部每年都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对每起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与教育、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维护了全国学校总体安全稳定,涉校违法犯罪持续下降、校园整体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安全隐患源头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校园安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2015年,全国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7%;发生在校园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分别下降35%、32.1%,为近5年来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 黄明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各类风险在增多、防控压力在加大,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要把校园安全工作始终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当前影响学校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隐患,狠抓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研判预警,把校园安全监测预警纳入公安机关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要强化打击整治,对各类涉校违法犯罪做到快速反应、露头就打,依托“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加大校园及周边巡防力度,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强化校园安防措施,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各项标准,探索建立网上巡查系统;要深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抓好校车规划和监控平台建设,坚决取缔不合格运营车辆,坚决查处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警校协作、增强工作合力,着力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警校常态协作、联勤联动和联合督导,健全校园警务室与学校保卫队伍的应急协作机制;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定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最大限度预防发生涉校违法犯罪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共同为维护学校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案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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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所获得的合理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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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办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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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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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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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职业教育法的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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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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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师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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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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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师的职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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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师资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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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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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义务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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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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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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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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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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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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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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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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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立法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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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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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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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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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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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行政诉讼案的受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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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行政诉讼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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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诉讼的基本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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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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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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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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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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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制度的特殊性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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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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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师申诉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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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申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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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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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申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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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救济的作用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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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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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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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适用的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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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适用的要求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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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执法的主要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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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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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执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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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实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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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法的程序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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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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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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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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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应尽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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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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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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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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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单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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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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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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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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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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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有何异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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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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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教育法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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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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